行 业●警 示

某省发布通告,重点整治4项违法行为……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至8月25日,集中整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一)全省社会办医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储存药品、未经许可私自加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购进使用无合格证明或过期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行为,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二)非法回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不正当途径在社区、医院、诊所、街道等场所低价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或非法销售的行为。
(三)化妆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生产领域中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原料储存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流通领域中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索证索票和购售台帐不健全不规范、经营销售过期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不法“藏药店”非法经营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针对旅游市场中出现的“低价团”组织者与本地不法“藏药店”相互勾结、宣传和夸大药品主治功能、欺骗诱导游客消费等问题,集中开展不法“藏药店”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如社会各界发现或遇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积极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投诉举报邮箱:fxc616@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青海省药监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地  址:西宁市昆仑东路76号    邮  编:810007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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