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业●警 示

用药安全警示:细辛脑注射剂禁用于6岁以下儿童

   发布时间:2015-5-14  
2014年4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细辛脑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4〕78号)。
《通知》要求细辛脑注射剂(包括细辛脑注射液、细辛脑氯化钠注射液和注射用细辛脑)的说明书应增加【黑框警告】项,强调“6岁以下儿童禁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此警示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修订细辛脑注射剂说明书,经营企业严把进货入库查验关,医疗机构禁止将细辛脑注射剂用于6岁以下儿童,以减少药源性疾病的发生。(省局注册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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