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维权

聘请专业医学律师中的误区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方都很忧心,忧心主要是两个方面原因:一是自己的亲人受到了伤害,从感情上讲忧心,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对于伤残者讲,继续治疗还是不治疗?到哪儿治疗?对于患者残废的情况讲,是进行尸体解剖还是不进行?二是从法律程序上讲,如何维护患者及家属的利益的问题。
        面对上述两个问题,如果患者及亲属的亲戚朋友中有医生的,一定第一个想到的是向他咨询;如果没有,有亲戚朋友是律师的,第二个想到的是咨询一下律师,从法律方面怎么样维护患者及亲属的权利。医生的朋友告诉你医院在某某某地方存在过错,他不会从法律方面告诉你怎么证明,或者能否证明他的说法。而不懂医有律师,如果他的业务做的好的律师,他可能会推荐你找专业的律师;如果他的业务做的不好,他有可能会想接下你这个案子,这时他会告诉你一些程序上的做法(比如鉴定、仲裁、诉讼,其实这些你上网一搜就知道怎么回事),甚至他还可能说他认识谁。他的“热心”会让你毫不犹豫的落入他的圈套。
      实际上, 在医疗纠纷走到法律程序后,医疗纠纷不在是一个纯医学的问题,同时也不是一个纯法律的问题。
        在医学专家的眼里,许多不符合医疗操作规范的医疗行为都被忽略掉了。因为他们认为从医学角度讲,这些过错医疗行为基本不影响治疗效果。这些判断中夹杂了许多个人的经验,和医学实践中一些前瞻性的研究,他们的判断标准不是目前的医疗规范。有时他们认为的医疗过错是日常医疗行为中,通常爱犯错,或者行业内的诟病。这些判断虽然事实是如此,但从法律角度上讲无法证明,无法在法庭上做证据使用。有时他们的看法,从医疗规范上讲违反了医疗规范,同时也能够从法律上进行证明,但这些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无任何因果关系。 这些医学专家,如果年轻,资历不深,没有太大的名气,对患者方的影响还不大。如果是一个资深的医学专家,双有硕导或者博导的名衔,或者再有一价目什么行政职务,那就麻烦了。在患者方的眼里,其他人都是医盲,专业医学律师工作很难开展。
       提醒患者方注意,医学专家不是法律专家,“所有证据”必须符合法定的规则才是有效的证据,才能证明我们想证明的结果。
       在律师方面要比医学专家好一些,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律师方面,一般胡乱揽案的律师大部分都是业务开展不好的律师,比较容易分清。这类律师多半说一些大话,与程序有关的话,不会涉及医学方面的内容。这类律师的最大杀手剑是做全风险,受案时不收费或者低收费。对于经济状况较差的患者方是几乎不可逾越的诱感。我们经常碰到一些咨询,诉讼中,患者方发现律师知道的还没有他们多。或者一审败诉后又找到我们咨询、委托。我们对于这类作成一团糟的案子很头痛。
       提醒患者方注意,一个好的律师一定是一个专业的律师。什么都做的律师一定不是一个好律师。在聘请律师时不要想节省律师费,我们律师收费是有法律规定的,不会乱收。如果的确困难,难以负担律师费,可以与律师协商部分风险或者全风险代理。不管怎么样选择,选择一个专业律师是前提。否则,案子败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到时候只有欲哭无泪!
 

服务热线:13692105196
本站由庹明生博士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