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患纠纷

范例能改变“医闹”生态?拭目以待!

庹明生 博士
工作之前,随意翻一下未读的微信,发现有两篇文章如果放在一起读,会让人产生一些思考。所以就晒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第一篇文章来源于“三甲传真”2017-08-20署名淅水,题目是“山东恶性医闹:公安局长被免职,卫计局长被处理,医院30万赔款被追回!”
第二篇文章来源于“医学界”2017-08-20署名孙梁,题目是“一个改变美国医学的病例”
 第一篇文章记述(惠民“医闹”事件):
“发生在6月15日的惠民县人民医院李庄院区因医患纠纷引起的聚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经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惠民县委和县政府党组向滨州市委写出书面检查,惠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向惠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县人民医院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进行诫勉谈话。对惠民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对惠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进行诫勉谈话。按程序免去惠民县政府党组成员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依照法律程序,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经法治教育,死者家属已将30万赔款退回。
该案共对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逮捕3人,取保候审3人,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笔者认为:该类“医闹”事件近年来各地屡屡发生不足为奇,其示范意义在于:该事件的“关联者”均挨了板子。告诉“有关部门”别再掺和“医闹”了,小心“乌纱”!
 
第二篇文章记述(Libby死亡事件):
1984年10月4日晚,大学新生Libby被送到纽约曼哈顿的New York Hospital的急诊室。Libby是一位具有抑郁病史的少女,来到急诊室的时候,她表现出了发热,焦躁以及奇怪抽搐动作的症状。在入院不到24小时内,Libby就过世了。
作为律师同时是记者的爸爸Sidney 无法接受,经了解:
当晚接待Libby的是Weinstein医生(刚刚毕业)和Stone医生(毕业第二年)。他们也诊断不出Libby到底是何疾病。经Shermon医生(Libby的主治医师)电话同意,即给Libby开了止痛镇静药杜冷丁来控制她的颤抖。
随后Weinstein医生离开Libby去照顾她手上的其他40多个病人。Stone医生去旁边的楼里睡觉,如果有事他就会被拷机呼叫。在两位医生离开之后,Libby出现更加焦躁的症状,护士呼叫Weinstein医生好几次,她开出医嘱让护士在床边对Libby进行肢体约束,绑住她让她不要伤到自己。同时开出氟哌啶醇来安定病人,由于Weinstein医生忙着照顾其他病人,她并没有来重新评估Libby的病情。凌晨六点半当护士重新测她体温的时候,发现Libby的体温达到107华氏度(41.6摄氏度),情况危急,这时候Weinstein医生再次被紧急呼叫来降低体温, Libby最终死于心脏骤停。
再进一步了解Sidney发现Weinstein医生在照护Libby期间已连续工作36小时。Sidney确信这是因为这家教学医院晚间的人员配置不足导致的恶果。Sidney通过他的影响力不断报道评论这次事件,电视、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以及新闻周刊均报道了此事件的进展;Weinstein医生被告上法庭,引起美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纽约州健康委员会会长组建了调查委员会由Bronx区爱因斯坦医学院的Bell医生牵头来评估此事件。在1989年,Bell医生的建议:住院医师在一周内不能工作超过80小时,一个轮班时间不能超过连续24小时的规定终于被接纳,而且附带的是高年资主治医师必须时刻在医院坐镇。从此,医院的“夜班(night float)”的制度就这样产生了。
笔者认为:Libby死亡事件的启示意义,不在于处理了多少人,赔偿了多少钱,而在于找到了Libby的真正原因,形成了“夜班”制度,防止Libby事件的再次发生。
“惠民“医闹”事件”为什么那么多部门受罚?会涉及那么多部门?背后的逻辑是什么?事件的处理是到此为止了?这样的处理能改变“医闹”生态么?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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