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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3家企业GMP证书被收回

        116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3家企业的《药品GMP证书》。

公告称,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维德康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内蒙古腾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家企业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该局收回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灰黄霉素(104车间)的《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为:NM20150048);收回乌海市维德康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腾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NM20140028NM20140036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药品GMP证书》。

(一)企业(车间)不符合药品GMP要求的;

(二)企业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被责令停产整顿的;

(三)其他需要收回的。

据统计,2018年以来,内蒙古共收回7家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证书,其中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一家已被发回证书,也就是还有六家药企失去GMP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2017年数据,内蒙古药监局2017年共收回3家药企的GMP证书,其中1家已发回。也就是说,今年该地的收证力度正在加大!

中食药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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