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利时启用输华化妆品新证书的通知|2005
发布日期:2016-06-10 00:34:40 点击量:1805
(2005年4月1日 国质检食函[2005]168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比利时联合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与环境部出具的输华化妆品证书自2005年3月14日起启用新的证书版本,新证书在页眉上增加了新的标识和地址,页脚上增加了网址,新证书将由Joelle Meunier和Paul Van den Meerssche签发,新证书样本以及授权人签字和印章印模见附件。
请各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始受理新证书。原证书签字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3日。比利时输华化妆品的其他检验检疫要求仍按《关于从比利时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3]145号)及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比利时化妆品证书样本(A类、B类)(略)
2.比利时化妆品证书授权人签字样本(略)
3.比利时化妆品证书印章印模(略)
比利时联合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与环境部出具的输华化妆品证书自2005年3月14日起启用新的证书版本,新证书在页眉上增加了新的标识和地址,页脚上增加了网址,新证书将由Joelle Meunier和Paul Van den Meerssche签发,新证书样本以及授权人签字和印章印模见附件。
请各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始受理新证书。原证书签字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3日。比利时输华化妆品的其他检验检疫要求仍按《关于从比利时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3]145号)及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比利时化妆品证书样本(A类、B类)(略)
2.比利时化妆品证书授权人签字样本(略)
3.比利时化妆品证书印章印模(略)
文件提供:北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