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16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6-08-02 16:14:29 点击量:1115
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从战略高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具体体现在:
一、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
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通过整合职能、下沉资源、强化监管,旨在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 监管体制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载体,应当严格按照中央既定精神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在纵向体制改革基础上,探索推进横向分区域配置监管资源。可根据产业发展与监管资源的匹配程度并结合“一带一路”、三大经济发展区域,将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域划分为不同监管功能区,通过设置区域性监管派出机构协调区域内监管事务,开展飞行检查,办理重大案件。
二、打造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我国是食品产业大国,全国有约1200万获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但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缺乏技术含量高、靶向性强的专业手段,一些系统性风险和跨领域问题难以被发现。由于工作精力所限,日常监督检查往往难以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排查,发现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证照、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保质期等面上的问题,而非法添加、微生物超标等关键风险点则容易被忽略。
《工作安排》前瞻性地提出,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研究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技术职务体系。不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依法不得从事食品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实施以现场检查为主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力量下沉,逐步实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员检查、全员执法”。并学划分监管事权。
三、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制度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应当从“产”“管”两个方面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制度;
一方面是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建立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刑事责任方面,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
另一方面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引导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是防止食品安全在一线失守的重要保障。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