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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有望,省食药监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
发布日期:2016-08-24 12:29:47    点击量:891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约谈会,约谈了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到家、米星等5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透露广东将出台《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将解决“平台的责任落实问题、监管处罚如何到位问题和消费者的监督渠道问题”等三大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为新的经济模式,不少食品经营者纷纷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食品经营。广东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省,去年单餐饮服务营业额就超4000亿元,排名全国第一,消费市场潜力和需求巨大,特别是网络餐饮发展势头好,是网络订餐的消费主市场,但由于准入门槛较低,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相对滞后,对整个行业的监管亟需加强。
    网络食品安全问题
  网络食品经营和网络订餐主要存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能履行好相关义务和责任、网络食品经营者整体管理水平不高、配送、运输环节潜在食品安全风险较大、消费者权益易受损害及现行监管法规、手段不适应业态发展等问题。
    省食药监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要求  
  一是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要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二是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是依法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还要进行现场核对,切实履行好资质核查的义务。严防当前入网审查流于形式、把关不严现象的再次发生,对审查把关不严的有关人员予以追责。
  四是加强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对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政处罚等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向其提供网络平台服务。
  五是督促检查入网食品经营者在门户公示法律法规规定公示的信息。要求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六是进一步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省食药监将制定和出台《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解决平台的责任落实问题、监管处罚如何到位问题和消费者的监督渠道问题等。如,推进和落实“明厨亮灶”;实行“首赔制”,解决消费维权;公开网络食品监管信息,引导理性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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