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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振华财技高超 万科被指隐匿巨额利润
发布日期:2016-07-09 18:03:36    点击量:1426
 2016-07-06 腾讯证券 
今天,万科A尾盘收红。姚振华昨天拿10多亿所打的心理战,基本上再次取得了胜利。
但姚振华并没有就此罢手。
刚刚,万科A再度发出公告:股东钜盛华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6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A股股份78,39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1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合计持有公司A股2,759,788,024股,占总股份的比例为25.00%。
哈,谁说姚员外资金紧张?
手握300亿,还是300亿在路上!
王石,越来越被动!
当然,他有的是招数,比如让员工到深圳市政府门前示威;比如挖姚振华的底裤;比如怂恿股东举报姚振华。呵呵。
这个像鳄鱼的家伙,其淡定程度,资本运作能力,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想象。
高超的财技
关于姚振华,以及他背后的资金,有种种传闻。当然其中也不乏羡慕嫉妒恨,以及各种目的。我就不赘述了。
我想,还是放下争议,来学习学习人家的资本运作能力。
先来看看宝能系旗下的前海人寿有多厉害,它是一匹资本界的黑马。它的战绩骄人,前海人寿通过两度举牌万科、70亿定增华侨城、举牌天健集团、举仓深振业等一系列举动,让业内刮目相看。
如此激进的手段,如此凶猛的疯狂举动,前海人寿以3年时间走完央企中国平安16年历程,这家险企太厉害了。
而宝能系旗下的钜盛华也不简单,绝对是操盘高手。根据万科公告披露,2015年7月,钜盛华以13.28-15.99元/股买入4.5亿股,8月以12.64-14.06元/股买入4.8亿股,11月以14.37-15.23元/股买入0.65亿股,12月以14.98-19.8元/股买入4.9亿股。
市场据此推算,钜盛华平均持股成本15元左右。即使万科开盘上演跌停噩梦,宝能系也是能扛得住的。
这家2014年净利不过2.6亿的公司,2015年净利已达201.7亿超过万科。
一直很纳闷,王石在做出一系列举措之前,为什么不去认真研读下姚振华这几年干了什么,为什么在策略上,会这么幼稚?
万科隐匿巨额利润给了姚振华机会
当然,你可以无限缅怀王石的丰功伟业,这都没关系。王石和他的团队,确实是一个厉害角色,谁都不会否认。
但万科是一个上市公司,王石等隐匿了大量的利润,在市值方面与万科的体量,根本不相匹配,这也给了姚振华吞食这块肥肉的机会。
证监会向万科发出问询函,问题之一就是万科涉嫌高比例提取盈余公积,减少现金分红,而没有做充分的信息披露。
据媒体报道,万科疑似采取了财务调节手法,大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使得“可分配利润”基数变低,从而大幅减少股东现金分红数。从万科2015年的财报发现,万科的“盈余公积”的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非常大,远超其它同类地产类上市公司。
万科总股本为110.52亿元,其盈余公积为280.69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254%;绿地控股总股本为121.68亿元,其盈余公积为32.54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27%;保利地产总股本为107.57亿元,其盈余公积为21.51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20%;华夏幸福总股本为26.46亿元,其盈余公积为9.73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37%;金地集团总股本为45亿元,其盈余公积为16.88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38%;中粮地产总股本为18.14亿元,其盈余公积为9.26亿元,盈余公积占股本比例为51%。
在过去的十年里,万科每年在分配现金红利前,均计提大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作为企业的积累,2008年和2009年提取的比例高达65%,2010年提取比例为50%,2011年提取比例为60%,2012年提取比例为50%,2013年提取比例为30%,2014年提取比例为40%,只有2015年提取比例降为10%。虽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计提大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并不违规,且仍属于股东权益,但此方法可以影响到对股东的现金红利分配。
所以说,万科确实是一块肥肉,只可惜没能把市值拉升上去,但给了姚振华机会。
现在王石也是进退两难。不分红吧,小股东阵营恐怕是再也团结不住了,分吧,可以给老姚带来一二十亿的税前现金,更是侧面帮助了姚振华。
不过,这场万科股权战又发生“劫外生枝”的事情:小股东起诉“6·17董事会” 法院已受理。
投资者提请诉讼的具体理由是,独立董事张利平先生“疑似”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下,在“6·17董事会”之前不及时信息披露,却简单地不负责地以存在关联关系为由,申明回避对万科一直存在争议的涉及定增收购的十二项议案的表决,而万科在知悉张利平“疑似”存在关联关系情况下,既不安排公司董事会专项审议其申明,又不及时予以信息披露,也不推迟对涉及定增收购的十二项议案的表决,而是放任其回避表决,此项行为及其“通过”的十二项议案,构成了对广大万科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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