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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企触“底线”,发改委出“罚单”
发布日期:2016-08-02 16:10:08    点击量:1016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对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四药等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艾司唑仑原料药、片剂垄断协议案依法作出处罚,合计罚款260余万元。
 2014年低价药政策出台后,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四药等三家企业通过会议、会面、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在艾司唑仑市场达成并实施了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当事企业达成以下共识:一是每家企业生产的艾司唑仑原料药仅供本公司生产片剂使用,不再外销;二是对艾司唑仑片剂集体涨价形成默契。
    据悉,全国获得艾司唑仑原料药生产批文的企业只有4家,实际在产的只有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和常州四药三家药企。2013年至2014年,当事人共向下游16家片剂生产企业供应原料药。2014年10月以后,当事人陆续停止对外正常供货,大部分片剂生产企业由于缺少原料药而被迫停产。2014年12月至今,3家企业销售的艾司唑仑片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涨,且涨价时机高度一致。
    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实施垄断协议,并处罚款共计2603823元。其中,对在垄断协议的达成、实施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华中药业罚款计1571829元;
    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和常州四药在艾司唑仑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限制了片剂市场的竞争,导致艾司唑仑片剂价格的大幅上涨,增加了广大患者的药费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业内人士指出,原料药垄断在国内已不再是秘密。由于新版GMP对生产质量的要求,人力成本增加,环保压力等,原料药上涨也在所难免。 
来自国家发改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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