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显示,发改委又曝光了2起医药领域反垄断案件。分别是2018年1月2日的《延安市卫计局主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2017年12月29日的《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主动纠正医保支付工作中妨碍医药市场竞争的行为》。
延安市曾出台的《延安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延市药采联发〔2017〕1号),对配送企业申报条件设置了市外市内歧视性资质要求,有关条款违反了《反垄断法》有关规定。
陕西省物价局介入调查后,延安市卫计局废止了相关条款,将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的申报条件予以统一。
天津市人社局在2017年发布的两个文件,未将部分药厂生产的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天津市医保支付范围,妨碍了医疗药品市场的充分竞争。
天津市发改委约谈后,人社局发通知,规定在今后的医保支付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中符合国家药品目录《凡例》要求,均列入医保支付范围,企业可自愿填报药品信息后,自由进入该市医疗药品市场。
今冬,短时间内,国家发改委已经接连曝光了5起医药购销领域的反垄断案件,垄断配送是大头。
就在上个月(2017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了个关于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这一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对照《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并在清理期间强化反垄断执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
医药行业的政策、法规等,显然也在3部委联合清理工作的范畴之内的,而且按照现阶段反垄断形势来看,应该还是清理重点之一。
依据通知,整个清理工作将耗时长达一年,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11月之前结束。包括自查梳理、审核排查、公开清废、总结汇报、督促检查3个阶段。
清理重点则包括: 1、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清理出来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将予以废除或者调整。
通知同时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要在清理期间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并公开典型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形成执法威慑力,推动政策制定机关认真开展清理工作。
对违反《反垄断法》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要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发出执法建议函,督促政策制定机关纠正相关政策措施。
3部委已经掀开了2018年全国性反垄断工作的序幕,既要清理现行政策措施,又要强化案件查处。2018年,又将有多少已经出台的医药领域政策措施,会被查出违反反垄断法,从而被废止掉,或是被调整呢?风暴将至,树欲静而风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