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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上班了!重点查药店9大问题
发布日期:2018-02-25 23:45:11    点击量:883

 药监已亮剑

2月22日,上班首日,湖北日报消息称,省、市、区、街道四级食药监部门出动13名执法人员,联合对零售药店开展“飞行检查”。

      据了解,本次联合飞检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进货台账是否规范、药师是否在岗、处方药销售是否规范等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尽管处方药柜台上摆放着醒目的提示语,登记本上也一一记录了处方药的销售情况(包括日期、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但部分处方审核单上还是少了执业药师的签名。

       此外,在抽查了“云南白药膏”“金莲花颗粒”的进货凭证、养护记录等时,发现养护记录表均没有上述两种药品的最新记载,被执法人员下达整改通知。

     同时,对于在药品柜台摆放日用食品、日用商品等违规销售,药监部门也现场要求整改。

     针对以上出现的细节问题,省食药监局药化流通处副处长万方华表示,接下来将是更严格的动态监管、更频繁的“飞行检查”。

对于节后食药监管,并非只有湖北在行动,陕西渭南也加入阵营,并表示,接下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向农村转移的情况,组织开展好“亮剑”、“希望”、“春雷”、“扫雷”、“清凉”、“绿箭”、“温暖”七大品牌专项整治行动。

九大问题仍是监管重点

     从最新药监检查重点来看,以下九大红线,2018年仍不能踩。

     1、违规销售处方药。包括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以及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

      2、执业药师挂证。挂证问题是灾区,也是禁区。食药总局,人社动向已十分明确,2018年,清除挂证势头只会增加不减少,请各药店注意。涉及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等问题。

      3、药品购进问题。包括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

      4、网络违法售药。2017年,从取消网上售药A、B、C证审批到禁止处方药网售销售,针对网上售药食药总局一系列法规尽出,可见网络售药已是重点监管范畴,必须注意。

      5、虚假销售药品。“神药”风波并非只是危及到相关药品,而是警醒了监管部分新的监管认知,虚假销售定会成为整治重点,特别是保健品。包括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6、盗刷医保。盗刷医保、侵害患者权益,国家人社局早已明令整治,福建医保店管制就是很好的案例。

       7、非法生产销售。包括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8、药品管理问题。包括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没有温湿度记录等;冷藏柜不符合要求及冷藏药品未能提供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中药饮片有串斗、虫蛀现象等。

       9、超范围、超方式经营。包括违规网上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以及销售药店不能卖的药品。

中食药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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