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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竺】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4
发布日期:2016-07-25 12:42:11    点击量:1080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医患纠纷、医患矛盾的化解机制。鼓励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矛盾。协商解决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等优点,通过协商解决达成的协议往往更具有持久性,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自愿履行。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医患纠纷纳入规范化解决渠道,使医疗机构从繁重的医患纠纷处置中解脱出来。同时,尽快将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管辖范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是所有医疗纠纷的最终解决方式,对于不想通过调解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医疗纠纷,都可以通过医疗诉讼的方式解决。大力推行专业化审判,法院系统应挑选熟悉医学知识、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审理医患纠纷案件。开辟医患纠纷处理的“绿色通道”,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如探索建立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仲裁制度,对医疗事故争议较大的案例,建立异地鉴定制度,确保技术鉴定的科学公正性。
    大胆探索实践,建立医疗意外和事故的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建立强制医疗赔偿保险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强制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由商业性保险公司运作,使医院赔偿转变为保险公司理赔。还可以通过强制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接受者购买医疗意外保险,有效分散医疗意外所导致的损害风险。保险资金来源可采取政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病人、社会团体多渠道筹集。二是设立医疗损害赔偿基金,实行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医疗损害赔偿基金的来源主要有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缴纳。该基金要实行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医疗纠纷的补充赔偿。通过赔偿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可促使医院和医生加强自律,发挥行业和社会监管的积极作用,规范医院和医生的执业行为,分散医院的行业风险和医生的职业风险,营造医院有序和谐的诊疗环境。
作者:陈竺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20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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