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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将开展药品飞行检查:5类企业和15种违规行为将被“重点关照”!
发布日期:2019-05-13 17:28:07    点击量:910

       为加强全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监管,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我市2019年度药品流通使用环节飞行检查即日启动,在本次检查活动中,5类企业(单位)和15种违规行为将被“重点关照”

据了解,本次“飞行检查”将由经验丰富的GSP检查员和监管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双随机”形式,对全市范围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进行不预先告知的突击检查或暗访调查,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推行“两票制”相结合,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飞行检查,全年飞行检查不少于33家。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直属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流通使用环节飞行检查,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飞行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0%,全部飞行检查将于11月底完成。
将对5类企业“重点照顾”:
上年度因存在严重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专门管理药品的;
药品监督抽验不合格的涉药单位;
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
被投诉举报的5类企业(单位)。 
重点检查15种违规行为:
零售药店违法回收、销售回收药品;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
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
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
超范围经营药品;
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等10类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
使用过期失效产品;
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公立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两票制”等5种行为。
中食药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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