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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药商GSP被收/撤
发布日期:2017-05-11 22:53:46 点击量:819
日前,甘肃省陇南市药监局发布两个公告,收回2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撤销11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
2家药商被收回GSP
陇南市药监局在2017年第一季度药品飞行检查中,发现文县家佳康大药房、礼县杏林药店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陇南市药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收回上述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
11家药商被撤销GSP
陇南市药监局在2017年第一季度药品飞行检查中,发现宕昌县百姓大药房、成县阳光药品超市、礼县保春堂医药销售中心、礼县康复医药销售中心、武都安泰大药房、武都御春堂医药超市盘旋路店、徽县张建辉药房、陇南大众医药超市、西和县百信中西大药房、陇西县鼓楼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药品超市三十二店、文县民生药房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陇南市药监局依法撤销上述11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中食药监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