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购销环节的整治风暴又进入了新阶段,此次将是多部门组合拳的整治,且各地已切实落实到行动中去,之后行业预计又是一波彻底大洗牌。
第十届中国医药企业家科学家投资家大会暨改革开放40年医药行业发展成就展组委会特别提醒:本文较长(会议将于2018年8月31日~9月2日在北京雁栖湖举行,欢迎莅临!参会报名请点击“阅读原文”)
近期,卫健委联合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而由疫苗案件引发的对商业贿赂、造假等行为的监管在持续释放高压。有统计显示,2018年7月,一个月间有7位医药官员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原因被逮捕、被侦查、被起诉,分别是湖南省卫计委副主任方亦兵、吉林省药监局局长崔洪海、安徽省省纪委驻卫生厅原纪检组组长吴敦武、原玉林市福绵区卫生局局长赵勇、原衡阳市卫计委主任邹爱民、原芜湖市卫计委主任何思忠、湖北省蕲春县医保局刘春。
综合内容来看,两份文件主要透露的信息是建立多部门对医药行业的综合监管机制,即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与以往不同的是,接下来对包括购销环节在内的行业问题整治将不再仅是相关药监部门的任务。此次对购销环节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就是综合监管的尝试。多部门综合监管范围将更广且全面,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
具体将整治购销环节哪些内容?《工作要点》主要强调了以下方面:规范药品耗材产销用行为,主要是净化流通秩序,提倡集中采购,将重点关注“两票制”的执行,并规范医疗使用;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推进医药代表备案管理,构建回扣治理体系,特别强调完善医药代表管理制度,规范院内工作行为;完善医药耗材监管制度,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等。
而当前从医保局以及各地动态中,这些内容确实不是“狼来了”或“光打雷不下雨”的警示,而是将真切影响到医药行业的整个购销环节的秩序。
1集中采购下的合规
首先,《工作要点》强调了“提倡集中采购”这一环节。而在集中采购方面,近期政府层面大动作不停,特别是国家医疗保障局。
医保局在7月份召开了《关于召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的通知》会议。根据这份业内流传的《通知》,与会人员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广东等省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城市的负责药品招采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这些地点均为全国重要的医药市场。并且,《通知》内容明确,医药回扣、招标政策衍生出了诸如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政垄断、指定配送中标、甚至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问题将被重点整治。
据悉,本次会议内容包括:医保局招采组介绍国务院常委会对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要求;各省(市)介绍本地药品集中采购的情况;各地对下一步医保目录内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和国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建议。
8月13日,国家医保局再次开会讨论药品集中采购的操作细则,并计划9月正式启动试点城市的集中采购工作,预计10月结束本轮采购并公布相关结果。当前辽宁、江西、浙江、广西、甘肃、江西、内蒙古等各地也已在调整药品采购规则。调整后业界比较受到关注的内容是对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优惠政策,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并且,当前除了跨国药企外,恒瑞、国药等本土代表企业已在陆续在向多地采购部门申请主动降价。
2瞄准医药代表和医务人员
此次购销环节整治中还强调了医务人员和医药代表的行为规范。
实际上,各地已在进行相关规范整治工作。8月1日~8日,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开展医药生产经营等相关企业集体廉洁约谈活动,期间集中组织237家关联企业签订廉洁购销合同,规范医院的购销活动,防范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行为。
近期,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于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加强药品流通综合监管、强化药品价格监测监管等方面做出规定,其中强调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并且将从购销渠道入手,重点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租借证照、“挂靠”“走票”、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
8月上旬,北京国投伟业医药有限公司和乐普医疗被罚也是组合拳整治医药购销的例证之一,从处罚角度来看,这两个案例的力度都较以往有所增加。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处罚信息,对国投伟业处以追缴税款6822.44万元、罚款3719.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上海工商对乐普医疗因支付专家讲课费被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上海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5万元的罚款。两个事件均是处于医药购销环节的问题,与医药销售的“带金销售”模式有关,前者按照整个行业的管理,属于走票过程,而后者则是属于借助学术会议维护客户关系。
江苏省也对医药购销环节进行了重拳出击。8月15日,江苏省卫计委发布《江苏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该文件旨在规范药品、疫苗、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其中明文规定,2年内全省公立医院禁止采购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任何产品,原本的采购合同一律终止。
除了医药代表和医务人员,当前药监部分的反腐力度也是空前的。近期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国家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中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不力、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作出的处理。
3两票制必须执行到位
在9部委联席会议制下的医药购销整治工作中,“两票制”的执行也成为重点监管内容之一。
早在7月27日,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指出,卫健委既要重视落实药品“两票制”,斩断医院从药品中牟利的途径,更要重视对医务人员个人规范执业、合理检查、用药、治疗的监管。马晓伟还特别强调税务部门重视医药经营企业偷逃税款的查处,“部分偷逃的税款以各种形式成为药品回扣的来源”。
从地方来看,以内蒙古为例。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于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及“严格落实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药品购销两票制”。
在部际联席会议制的大背景下,除了卫生医疗部门,财税部门也在部署打击行动。8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京召开会议,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显然,医药购销环节不合规的开票行为在接下来将面临高压红线。
其实,此类行动已在基层悄然开始。8月13日,安徽宁国警方辗转全国10余省、走访调查50多家公司和2000多名涉案当事人,历经8个月侦查后破获一宗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票额逾7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件线索是由当地税务部门于2017年11月提供的,税务部门发现某公司日常营销业务数据异常,警方获悉后立即展开了调查。
从多方信息来看,购销环节的整治在多部门全环节的监管下,处于该环节的各医药企业即将面临大考,此前不合规的走票过票或商业贿赂等不规范行为将迎来高压惩治。
E药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