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5期药品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监督检查信息通告,将该局对8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的监督检查信息予以公布。
检查发现,宁夏春鸿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平罗县恒生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华源药业(宁夏)沙赛制药有限公司、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宁夏百草王药业有限公司、宁夏永寿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8家企业基本符合GMP要求,但被检查出部分问题,须按要求整改。
据统计,上述8家药企共被查出36项问题,其中主要缺陷有1项。
宁夏春鸿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
1、原药材库温湿度计超过校准有效期;(第94条)
2、醋柴胡润制工序的工艺规程与实际不符。(第170条)
3、醋柴胡批生产记录中未记录所用辅料批号,未体现加入米醋后浸润的时间。(第175条)
4、醋柴胡检验记录中,含量测定HPLC图谱无检验人员及复合人员签名。(第223条)
5、计算机化系统未建立数据审计跟踪系统(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第16条)
6、批生产记录中,成品收率计算错误。(中药饮片附录第43条)
检查结论:基本符合GMP要求
采取的措施:按要求整改
平罗县恒生化工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
1、焊接绝热气瓶195L液氧充装置换工序,批生产记录与实际不符,需进一步完善工艺规程。(170条)
2、未按变更管理规程对样品取样管理制度的变更进行评估。(第242条)
检查结论:基本符合GMP要求
采取的措施:按要求整改
上海华源药业(宁夏)沙赛制药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
1、冻干车间在线尘埃粒子检测系统维护保养记录显示,2017年2月14日 “更换灌装1尘埃粒子检测仪”,记录信息不全,未涵盖设备装配日期、新设备校准情况、设备编号等基本信息;企业对冻干粉针剂车间在线悬浮粒子监测系统2017年6月21日、6月30日、7月1日、7月8日、7月10日、7月12日连续出现的异常数据,未按照《冻干粉针剂车间环境在线尘埃粒子检测系统操作规程》(文件编码:沙-生-BZ-GZ-04-438)填写《在线检测系统异常情况处理记录》。(第一百五十九条)
2、2018年6月26日,企业因注射用胸腺五肽(180607)“成品收率不符合规定”启动偏差处理程序。偏差处理记录中显示“269支中间产品西林瓶洒落地面”,企业操作人员描述现场情况为“269支中间产品西林瓶洒落地面并破碎”,但企业未对其可能对其它合格产品造成的污染风险进行分析。同时,该批次冻干粉针剂批记录显示“冻干不合格品判定依据为压塞不合格”,与偏差分析描述不一致。(第二百四十九条)
检查结论:基本符合GMP要求
采取的措施:按要求整改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
2017年4月7日,企业将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0.3%)pH值由6.0调节至6.5,对氢氧化钠和氯化钠的投料量进行了调整,但未按照《变更控制程序》(文件编号:QA-SOP-002-5)明确此次变更的分类,启动变更控制程序。(第243条)
检查结论:基本符合GMP要求
采取的措施:按要求整改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
1.201车间内报废的生产模具(冲头)未按要求进行专柜保管,直接放置在敞口的物料框内。(第78条)
2.未按物料供应商管理规程(QA-SMP-Z000-00011)要求对合格供应商清单中的物料进行分类,合格供应商清单对已撤销的供应商未及时更新;批号为180202金莲清热颗粒内包过程中因切口不合格所导致返工,未严格按照《产品返工、回收、重新加工管理规程》(MP-SMP-Z000-00006)执行。(第159条)
3.《金莲清热胶囊工艺规程(生产)》(FM-TRB-CPZC-J0112)规定,总混使用二维运动混合机混合20分钟,经查批号为180502金莲清热胶囊批生产记录,总混使用三维运动混合器混合15分钟,与工艺规程规定不一致;《金莲清热颗粒2.5g工艺规程(生产)》(FM-TRB-CPZC-K0152)规定,干燥前以快速水分测定仪测定水分,经查相关批生产记录,无该操作记录。(第172条)
4.质量控制室部分被检样品未受控管理。(第225条)
5.对复方甘草片、风热感冒颗粒相关变更未完成,即修订工艺规程;对复方甘草片辅料加入方式的变更(BG-Ⅱ-2018-001)、对风热感冒颗粒增加干法制粒的变更(BG-Ⅱ-2018-024)、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新增沸腾干燥的变更(BG-ⅡⅢ-2018-001),未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第242条)
6.企业未对部分计算机化系统进行验证;《质量控制室计算机管理员岗位职责》(PI-DSB-Z001-00021)中规定,质量控制室的计算机一级管理员为QC主管,具有最高权限,现场检查编号为S3402090的HPLC(安捷伦1260),除QC主管外,班组长也具有最高权限。(计算机化系统附录 第5条)
7.抽查的GH-1000三维运动混合机和二连一水丸、颗粒包装生产线清洁验证方案中,未明确规定清洁方式,未对使用的清洁剂的去除方法及残留量进行确认;对设备清洁后存放期限的验证,方案中规定进行3次,实际仅进行1次。(确认与验证附录第40、42条)
检查结论:基本符合GMP要求
采取的措施:按要求整改
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
主要缺陷:
1、企业于2018年4月26日购进马钱子药材(20180418)1000公斤,每袋标示重量50公斤,共计20袋,库房管理员入库时按照标示重量入库。现场抽查1袋马钱子药材,重量为36.7公斤,帐物不符(附企业情况说明)。企业厂区西北角有3间无标识、无编号库房,存放有包材、中药材废弃尾料、杂物等物品,未受控管理。(第115条)
一般缺陷:
1、新入职员工未按照人员培训管理规程(MS0100105)的规定进行培训;(第27条)
2、双辛鼻窦炎颗粒制剂工艺验证方案规定选粒前、中、后各取2个样,实际在选粒后取6个样;(第148条)
3、双辛鼻窦炎颗粒制剂中加入蔗糖的批号不具有可追溯性;双辛鼻窦炎颗粒(20180612)批生产记录中,选粒后颗粒603.3Kg,总混前颗粒601.8Kg(差额1.5Kg),请验单显示取样900g,实验室收样记录显示收样900g,前后数据不相符;(第159条)
4、变更记录表(BG-2018-003)中未填写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变更记录表(BG-2018-007)中未填写“变更报告栏”与“评估内容栏”;(第243条)
5、2018年8月3日,高效液相色谱仪LC-10AT(ZL-06B04-00)使用中发现色谱峰保留时间不稳定,但操作人员未记录偏差;(第250条)
6、高效液相一般检验员可建立分析方法、备份计算机密码、岛津HPLC-16(设备编号ZL-06B01-00)计算机有与检验无关的私人文件,上述情况与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MS04203701)相关规定不符;(计算机化系统附录 第5条)
7、未定期评估已验证的清洁方法。(确认与验证附录 第50条)
检查结论:基本符合GMP要求
采取的措施:按要求整改
宁夏百草王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
一般缺陷:
1、企业未按照《文件审核、批准、发放、修订标准管理规程》的要求,对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风险标准管理规程》与《计算机系统授权标准管理规程》的发放与旧文件的收回进行记录;(第一百五十三条)
2、企业对员工开展的培训,仅能提供培训签到表,无其他相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检查结论: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
采取的措施:整改后发还证书
宁夏永寿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
一般缺陷:
1.新修订文件《微检室管理规程》(YSTYP/SMP.QC014.01)、《洁净区监控管理规程》(YSTYP/SMP.QA023.01)等文件未按照《文件管理程序》(YSTYP/SMP.D001.01)的要求对人员进行培训;空调与水系统岗位操作人员培训不足;(第二十七条)
2.煅制完成的煅牡蛎(批号1808051,200Kg)放置在预处理间;(第一百一十八条)
3.未按照《文件管理规程》(YSTYP/SMP.D001.01)的要求对新编制的《洁净区监控管理规程》、《培养基管理规程》等文件填写《文件编写/审批表》;未按《变更管理规程》(YSTPY/SMP.QA007.01)的规定填写变更申请表中的变更评估,未针对此次生产范围的变更,修订相关文件;(第一百五十三条)
4.未建立培养基领用记录。2018年8月13日使用培养箱,但未进行记录;(第一百五十九条)
5.煅牡蛎工艺规程中规定煅制温度为500℃,现场检查时岗位操作人员设定温度为460℃;(第一百八十四条)
6.微生物室新入职检验人员肖慧未取得上岗证即签发检验报告;(第二百一十九条)
7.编号为BG-2018-005的变更,未按《变更管理规程》(YSTPY/SMP.QA007.01)的规定进行变更评估;(第二百四十二条)
8.企业对新建及改造厂房、设施、设备的安装确认不充分。(如:新建直服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内超微粉碎室、粗粉室、混合配料间等直排风管未安装集尘、防倒灌装置;空调主机机体不密闭;干燥灭菌间未按照设计要求按照紫外灯;袋装粉剂包装车间未安装捕尘装置;)(确认与验证附录 第十三条)
检查结论:基本符合《药品生产许可》验收细则(中药饮片)及GMP要求
采取的措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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