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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施行
发布日期:2016-05-24 01:03:59    点击量:1046

          2016年5月1日修订后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施行。规定增加了对“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打击。明确出具可施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报告审核专家的资格为“三名以上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对终止妊娠药品及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都进行了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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