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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要求支持社会力量办医
发布日期:2017-05-23 21:12:59    点击量:902

   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明确多项鼓励和保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意见》提出,鼓励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鼓励其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构建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打造医疗联合体。

  《意见》提出,瞄准供需矛盾突出领域,以先进技术、特色服务、品牌质量为重点,充分释放社会办医潜力和活力,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合理流动、充分发展,推动社会办医服务创新、业态升级。加大力度消除社会办医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社会办医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举办特需医疗有关规定,除保留合理部分外,逐步交由市场提供。

  在鼓励社会力量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方便,《意见》明确,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培育专业化优势。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实现跨省市连锁经营、规模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相对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并推动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多元化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推动经依法依规批准的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多种个性化的增值、辅助服务,全面提高服务品质。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建立健全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

  《意见》要求,各地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可合理放宽规划预留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办法,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可在多个机构执业,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落实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有关规定,医保管理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程序、时限、标准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合理加强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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