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须制度保证
发布日期:2016-05-02 21:44:06 点击量:1065
落实好患者认知权和选择权,是提高临床诊治效果的需要。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医生除了需要了解病人的疾病状况外,还需要了解病人的心理、家庭、社会等方面的情况,这样有利于制定适合病人的治疗方案,也有利于落实病人知情和选择的权利,当然也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
为使患者知情选择权真正落到实处,需要医疗机构明确制定有关医患沟通的制度,并加大管理力度,促使医务人员认真与患者进行沟通。
医患沟通的主要内容应以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病情预后以及医疗费用等情况。医患沟通的方式,需要医务人员根据实际,不断摸索最适合的方法。笔者经实践发现,在患者住院两天内必须与其进行正式的沟通,除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介绍上述内容外,要认真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签订有关的医患协议书、告知书或知情选择书,并将沟通的情况记录在病历中。
医疗机构还应该对住院病人实施治疗方案制度化,一方面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避免治疗的随意性,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可使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落实到位,避免形式化的做法。
另外,尊重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还应该认真搞好病人选择医生、护士和选择药品的工作。对需要使用药价高的新药、特药和辅助药等,医生一定要和患者及家属进行协商,让其自主选择,转变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等、患者被动用药的状况。笔者的体会是,只要认真落实好患者的认知权、选择权和同意权,就能拉近医患之间的距离,改善医患关系,提高服务质量。